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滨海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滨海能源)与永和国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永和国新)订立天然气年度购销合同。永和国新为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华新燃气,由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617.SH)100%持有)之全资附属公司。永和国新依托华新燃气之上游煤层气资源优势,以具有竞争优势的气价向深圳滨海能源供应天然气以支持本集团于中国内地之燃气业务。
深圳滨海能源与永和国新之合作表明本集团正在持续丰富华北地区天然气资源池,不断提升本集团成本控制能力,从而进一步开拓及服务天然气市场。本集团与华新燃气亦将以本次合作为起点,依托各自资源优势,构建长期全面的深化合作关系,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