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滨海投资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泰达能源」,前称「天津滨达燃气实业有限公司」)于近期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天津分公司(「中石油天津公司」)、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天然气公司(「中石油大港公司」,连同泰达能源统称为「承运公司」)、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南疆」)签署《天然气委托管道运输四方协议》(「该协议」)。该协定有效期为1年。
根据该协议的条款,承运公司应在该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中石油天津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向天津南疆输送天然气。每年的委托运输天然气气量为中石油天津公司向承运公司下达并经承运公司认可的计划量。管输费由中石油天津公司与天津南疆天然气费一票制同步据实结算,再由中石油天津公司统一支付给承运公司。中石油天津公司与承运公司每月结算一次管输费。
这是12月6日,继泰达能源4.7公里滨达燃气管线成功对接中海油天津LNG临港分输站与中石油京津冀地区管网之后,滨海投资取得的又一次重大举措。从次,滨海投资与中石油、中海油三方将更加紧密合作,为京津冀保障燃气供应作出重大贡献,对滨海投资而言,更是意义重大和长远的业绩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