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国家、行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公司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公司在10月底开展了“2020年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自行学习和考试三种培训形式,于10月30日在总部多功能厅开展集中培训,公司总部、天津公司总部、天津公司各运营中心和子公司共计67位领导及员工参加。
本次培训邀请了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安全生产专家刘洪江老师授课。刘老师先通过顺义“12·3”燃气爆炸事故、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事件等案例分析了燃气经营企业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然后结合丰富的应急处置和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生动形象的讲授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承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风险点,并就违法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后果做了详细说明。
通过此次培训了解到,国内已从“事故调查定责处罚”前移至“安全隐患失察失责处罚”,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也反映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企业和各级管理人员只有做到正视法律责任风险、正确防范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才能推动企业安全稳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