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全資附屬濱投天津與北京市燃氣集團全資附屬北燃天津訂立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有效期三年。簽約方在互惠互利基礎上,依託各自資源優勢,在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使用、下游終端市場、資源管道輸送等領域開展相關合作,以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投資回報。
戰略合作協定之主要內容
1. 接收站設施合作
北燃天津依託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為濱投天津提供具有競爭優勢的液化天然氣代加工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液化天然氣船停泊、液化天然氣的卸載、接收及儲存、液化天然氣的氣化、液化天然氣槽車的裝車以及將天然氣和液化天然氣交付至交氣點。
2. 管道運輸合作
濱投天津在管線資源範圍內所輻射之大客戶有天然氣需求且北燃天津具備資源供應能力時,優先為北燃天津提供天然氣代輸服務,代輸費用採用預付形式。同等條件下,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沿線外輸管道優先為濱投天津開口並使用。
3. 下游終端市場合作
北燃天津整合自身資源優勢,優先為濱投天津穩定供應管道天然氣。在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產後,濱投天津整合自身需求,相同條件下優先穩定採購北燃天津之天然氣資源。當濱投天津管線輻射範圍內電廠等大客戶有液化天然氣採購需求且北燃天津具備資源供應能力時,在不影響濱投天津權益和其他在先權益的前提下,濱投天津於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北燃天津之液化天然氣資源。
公司認為,戰略合作協定表明本集團與北燃天津進一步深化合作,實現互惠共贏的良好願景。面對國家「雙碳」戰略下的能源轉型機遇和挑戰,簽約方將利用各自資源稟賦進一步強化在上游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業務領域的對接以及在終端天然氣市場上的協作,通過積極推進合作領域的深度與廣度,共同促進經營業務的高品質可持續發展。